管理制度

学籍学位管理

东北大学关于外国留学生本科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随着我校接收外国留学生规模和数量逐渐增多,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外国留学生本科教学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2000]9号)的有关精神,为促进我校外国留学生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外国留学生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现就外国留学生本科教学管理中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选课

1、学院(部)应根据学校统一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设置的课程指导外国留学生进行选课,必须满足对应专业的总学分要求。

2、汉语为留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中国概况》为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生的必修课,并计算相应的学分。

3、留学生对于《军事训练》、《军事理论》和公共政治理论课(《两课》)的教学,调整为不少于上述课程总学分的语言和人文类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母语为英语或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留学生可申请免修英语课程,但不能免考。

4、留学生的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应当和在校的中国学生一起进行,但在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时,应遵守有关涉外规定。

二、成绩评定

1、留学生必须参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要保证主干课程达到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申请免修英语课程的成绩以该课程考试成绩作为评定。

3、留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以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结合平时成绩予以综合评定。课程考核成绩中期末考试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占50%。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按所在教学班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考核,平时成绩的评定,根据课堂出席率、作业和实验报告等完成情况予以综合评定。

三、本规定适用于外国留学本科生,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它规定参照东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侨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 8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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